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15日—8月23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通讯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邮编:301500
电 话:69592452
联系人:闫树强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