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笔试总分满分为200分,现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参加资格复审: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周三)至2024年11月23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地点
      按照《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中地址自行到达资格复审现场。
      三、携带的材料
      考生自行对照招聘公告中资格条件携带相关材料:
      1、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签字)。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纸上)。
      3、家庭户口的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携带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研究生须同时携带本科上述相应材料;以双学位证或辅修证报考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双学位证或辅修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如尚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并现场签订《毕业承诺书》。
      港、澳、台及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要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携带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四、注意事项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址和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