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6月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4年6月16日(周日)举行。面试通知将于资格复审当天公布。
三、资格复审地点
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业成绩单等(报考岗位明确要求需提供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的)。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需同时携带研究生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承诺书模板由招考单位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报到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岗位中明确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报考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他证书或佐证材料的,例如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要求请考生查看《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如考生尚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如在报到前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五、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本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他人代办。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1:《2024年和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地点汇总表》
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