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2024年度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现将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拟聘用递补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4年9月19日—9月27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2号
邮编:300131
电话:86516269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4年度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递补人员公示表